和左高速跨严西湖 、竹子湖桥下环境提升工程 和左高速跨严西湖 、竹子湖桥下环境提升工程和左高速跨严西湖 、竹子湖桥下环境提升工程[报名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和左高速跨严西湖 、竹子湖桥下环境提升工程(HBSJ-201905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905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左高速跨严西湖 、竹子湖桥下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107-77-03-0181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 建设规模:和左高速通车近10年,桥下临时堆土围堰仍未拆除,围堰占用湖泊水面面积及容积,并导致湖泊被分隔,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同时,和左高速作为武汉市主要近出城通道,车流量大,桥下围堰杂草丛生,渣土外露,局部还堆有建筑垃圾,与周边优美的湖泊自然风光极不协调,有损城市形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遗留在严西湖、竹子湖中的围堰进行清除,包括土方开挖工程及清淤工程,拟清除的临时围堰均为堆土围堰,分为三段,第一段位于严西湖亥家堰大桥下,长211m,围堰顶宽30~35m,围堰面积8042㎡;第二段位于严西湖大桥下,长496m,围堰顶宽35~40m,围堰面积21679㎡;第三段位于竹子湖大桥下,长375m,宽40~50m,围堰面积158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31日 合同估算价:26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一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7月02日至2019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杰 联系人:冯园园 电话:027-84939059 电话:027-866378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251858202@qq.com 电子邮件:475490717@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07月0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以下需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武汉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1、2、3项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1、3、4项资质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土石方开挖量10万m3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提升工程(包含围堰清除或湖泊清淤或土石方开挖相关工作内容)。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完工)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信用承诺书格式附件,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招标公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附件)。 2、投标人对以上(1)、(2)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员 1 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员
注:1、本表所列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合同段的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配备项目人员,但数量和资质(资格)不得低于本表规定;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5 财务最低要求项 目 要 求 财务能力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注: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
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惩戒。 (五)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投标人(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信用状况
我公司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信用状况如下: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未 □有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 □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行政处罚 □守信红名单 □重点关注名单 □黑名单□上述情况皆无。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 □有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情形。(如有) 以上(1)~(3)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第(4)如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第(5)如有其他情形可附。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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