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071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洛阳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06 13:41:07 所属区域: --汝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汝阳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汝公交易【,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9】-GC-076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9】126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金额为6120709.83元(含单列项),详见下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总控制价金额(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工程概况: 汝阳县纬八路(经十三路—环堤路)道路建设项目,西起经十三路,东至环堤路,道路设计长度314.121m,设计宽度7m(人行道)+16m(车行道)+7m(人行道)=30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电力、弱电、照明工程。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工期:12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汝阳县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费收取标准计取,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9)本次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下同)。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城建或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开标时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以及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 4、企业业绩要求:必须有从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工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1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在相关部门确认的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且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纳时间提供。(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下同)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者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证明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缴费凭证证明资料。 10、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网页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0 8 时30分至2019年7月12日18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http://www.lyggzyjy.cn/TPFront/)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7月8日0 8 时30分至2019年7月12日18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http://www.lyggzyjy.cn/TPFront/)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 29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3)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汝阳县城文化路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385663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 邮 箱:donghong210@163.com 2019年7月5日 |
报名期限: | 2019/7/8至 20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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