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瓯江四桥(步行桥)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青田县瓯江四桥(步行桥)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建招 2019第[ 28 ]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瓯江四桥(步行桥)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19〕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投资解决 ,招标代理为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城区瓯江四桥(步行桥)以及桥梁两侧的两岸防洪堤。 建设内容:青田县城区瓯江四桥(步行桥)夜景工程打造,包括瓯江四桥的亮化与喷泉以及在两岸防洪堤桥梁中心线两侧400m范围以内的配套音响系统,详见初步设计。 项目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57.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青田县瓯江四桥(步行桥)夜景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施工图、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内容,完成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如喷泉、音响、控制系统的专项设计等。 ② 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 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瓯江四桥的亮化与喷泉以及在两岸防洪堤桥梁中心线两侧400m范围以内的配套音响系统;包括与周边工程的衔接、因为施工需要产生的构筑物、建筑物破坏修复,临时设施的施工、采购及相关服务等,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运维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运维服务等。 ④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 工期要求 ① 工期: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工验收。 ② 缺陷责任期(质保期):24个月。 2.4质量要求 ①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验收。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首先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然后还需要满足以下两种资质情况中的一种: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1)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委派)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且为未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委派)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气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须由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担任,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4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诚信平台黑名单的。 3.5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②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7月29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 5.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 联系人: 白如冰 联 系 人: 杜锦萍 电 话: 0578-6611911 电 话: 1820588821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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