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205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工程简介: |
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1.1.3 项目建设和经营、运营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污水管道总长约141.00km,其中,已建成污水管道总长约22.15km,管径为DN400-DN1400,已建西海污水泵站1座;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18.85km,管径为DN300-d12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经营内容为划定路段路灯杆道旗广告的经营运维,路灯杆道旗广告年经营收入评估值为242万元。项目运营内容为一期污水管道和西海污水泵站的运维和二期新建污水管道的运维。 1.1.4 项目建设地点 金州老城区北大河、红旗河、八里河及西海排水分区。 1.1.5 项目投资 根据《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金州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为111326.47万元。本项目分两期:一期投资额为14180.80万元(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值)。二期投资额为97145.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人民币80231.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人民币5759.54万元,预备费依据上述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费用总和的5%计取,为人民币4299.58万元,经测算建设期利息为人民币6854.6万元。 本项目共分为两期进行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一期污水管道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底完工,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工作,运营期为15年。二期工程建设年限3年,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维护,运营期为12年,项目总体合作期限15年。1.1.8 前期工作进展已完成可研、环评批复;已完成《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批复工作。 本项目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须具有:投融资、工程施工、运营及维护的能力。 (1)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资质要求: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的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 1、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参股投资,参股比例自定(资格预审阶段暂不需明确); 3、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初步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明确: ① 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 ② 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牵头人); ③ 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④ 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4、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4)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5)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银行授信总额度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可累计); (6)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2例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或企业业绩合同内包含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内容的业绩(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含在建)。 (7)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人员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1.2.1 后续投标资格 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后续投标。 1.3.1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应当在北京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办理报名手续时,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存档备查。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9年8月2日8:30至9:30时(北京时间),提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若申请人有意向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则申请人提交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联合体内至少一家成员方依据上述要求报名登记并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的办法进行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家数为7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及相应的要求,如申请人均能满足,将视为资格预审合格。如果申请人未按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不能证明申请人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能力,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3)及三(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3)家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人: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楠 电话:0411-82209563、0411-82209563(传真)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附件: |
报名期限: | 2019/7/9至 201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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