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津县城乡环境一体化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07-10 01:21:14 所属区域: --新津县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入时间: 2019.07.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新津县城乡环境一体化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津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5101322019000149,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A区4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津县城乡环境一体化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提供《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审查)。(四)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六)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标书发售方式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联系电话:028-85558473。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028-85558473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208号)“全面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推进区域环卫作业一体化改革”的要求、《关于实行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加快公园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8〕71号)及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拟将我县环卫作业、绿化管护市场化管理工作拓展至12个镇乡(街道),促进城乡环卫作业质量和标准的统一,实现城乡环卫服务一体化、均衡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总预算和总限价:62726082.58元/年;第1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20674760.02元/年;第2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17119790.26元/年;第3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15086911.26元/年;第4包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9844621.04元/年;3、财政监督电话:028-82520054;4、预算执行号:0005116;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7、本项目一招采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