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07420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18】11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总长约1325米,宽43.5米,为城市主干道;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道路总长约1325米(北接规划中的屿通大道,南接商贸大道一期道路,含跨河桥梁一座),宽43.5米,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含绿化景观分项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向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673706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7-11 09:00:00  至  2019-07-17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8-05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 邮编: 350111  电子邮件: /  电话: 18750781033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 , 邮编: 350014  电子邮件: 877348131@qq.com  电话: 0591-87933994、18250766022 , 传 真: 0591-83801221  联系人: 林厚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报名期限: 2019-7-10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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