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品目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9年07月10日 20:1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7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1日 09:30开标地点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5楼招投标大厅预算金额¥193.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3630557696采购单位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兴隆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照福13894045598代理机构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安联国际A座62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先生13630557696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ZYGL20190710-DF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30557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址:抚松县兴隆乡 联系方式:陈照福13894045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1363055769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安联国际A座62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YGL20190710-DF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0402】-0061号的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位于抚松县兴隆乡新丰村 2.2 项目名称:兴隆乡新丰村基础设施及亮化工程 2.3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预算金额:1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履约记录;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7)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1)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9)项目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社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日上午9:30,地点为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5楼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 地址:抚松县兴隆乡 联系人:陈照福 电 话:13894045598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安联国际A座625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630557696 2019年7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4)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履约记录;(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7)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5楼招投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