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46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项目-核心区道路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赣江新区本级][非网招]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项目-核心区道路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11] 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项目-核心区道路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江新区建招字〔2019〕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项目-核心区道路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已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赣新管行发〔2019〕99 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资金来源由 新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项目-核心区道路提升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赣江新区桑海中医药科创城(一期)范围内,北临新祺周大道,南至阳光大道,东接赣新大道,西靠桑海大道。 2.3 招标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 2.4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最终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2.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桑海大道、新祺周大道、慈菇路、济生路、神农大道、创业服务中心等改造工程。其中桑海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绿化提升约27000㎡,人行道铺装约21000㎡,新祺周大道,绿化提升约35200㎡,人行道铺装约14000㎡;慈菇路,绿化提升约9600㎡,人行道铺装约9600㎡;济生路与神农大道,绿化提升约35000㎡,人行道出装约33000㎡;新港商务中心绿化提升约8900㎡,广场、人行道铺装约3390㎡,沥青铺装约4700㎡;高速出入口绿化提升约194000㎡;创业服务中心装修和绿化提升,装修面积约5000㎡,绿化提升约 3500 ㎡。 2.6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概算等),本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设计、交通组织设计、公共设施设计、绿化景观设计、生态环境设计)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及相关材料采购等,还包括质量保质期内的维护维修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承建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最终实际工程量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核心工程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核心工程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非核心工程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非核心工程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3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2015年新标准】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资格; (3)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专业人员一人一岗;开标时由项目总负责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身份一并提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的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开标时无法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单位加盖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公章。 3.6 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仅施工单位提供); (2)近三年(2016、2017、201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0 亿元的市政公用类工程设计业绩(或EPC项目有效);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图纸蓝图(含施工图图纸封面且图纸数量不少于三张);③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 (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开标当月前60个月具有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 亿元的市政公用类工程施工业绩(或EPC项目有效);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 2 家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0 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投标人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非网上开评标-项目报名”菜单,报名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070912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1203-1210室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7770300171 |
报名期限: | 2019/7/11至 201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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