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第二次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信息编号: 307558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黑龙江
工程名称:

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第二次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第二次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由于本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第一次招标流标,故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以哈松水审【2019】6号文件批复,项目主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照明工程)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照明工程):新建高9米的单臂路灯52基,招标控制价为453,992.13元。
注:已在哈尔滨市呼兰河堤防君豪义乌(哈肇公路-台州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禁止对此标段进行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网页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本项目投标人须于2019年8月7日9时30分前递交密封后的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正式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报名期限: 2019-7-11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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