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572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无锡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施工 |
工程简介: |
江苏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施工; 2019-07-11 12:51:04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XXS201907718,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商许可[2019]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锡东新城商务区范围内 2.1.2 建设规模: 约740万元的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7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08月19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3.1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字样。(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580万元的绿化工程。必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自2017/7/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7/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4/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月11日 9:00 时至2019年07月15日 16: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30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19年度商务区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商许可[2019]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锡东新城商务区范围内 2.1.2 建设规模: 约740万元的私垦乱种整治绿化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7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08月19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3.1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字样。(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580万元的绿化工程。必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自2017/7/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7/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4/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月11日 9:00 时至2019年07月15日 16: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30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9/7/11至 201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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