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南通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
信息编号: 307626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南通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 2019-07-11 17:55:53   所属区域:  --海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南通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391,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

(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本工程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地点及范围按甲方指定。

(3)招标范围: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 年07月30日到 2019年08月30日;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单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8 年07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19 年04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

相应证明材料;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9年07 月09日到2019年07月1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9日10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2万元整。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8.1投标报价(99 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C=A2×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8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 1.5 分,每负偏离 1%,扣减 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 3 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2.3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 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 分,最多扣 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

(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本工程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地点及范围按甲方指定。

(3)招标范围: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园晓星大道路灯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 年07月30日到 2019年08月30日;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单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8 年07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19 年04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

相应证明材料;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9年07 月09日到2019年07月1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9日10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2万元整。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8.1投标报价(99 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C=A2×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8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 1.5 分,每负偏离 1%,扣减 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 3 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2.3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 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 分,最多扣 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9.联系方式

报名期限: 2019-7-12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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