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733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后港镇收费站口景观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时间:19-07-12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数:[ ] 文章来源: 后港镇收费站口景观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赣建乐招字[2019]第14号1.招标条件 后港镇收费站口景观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经政府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后港镇收费站口景观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招标单位:乐平市后港镇人民政府。 2.3建设地点:乐平市G35高速收费站口胡冲水塘。 2.4拟建规模:乐平市G35高速收费站口胡冲水塘,主要包括收费站口胡冲水塘环境整治、绿化工程。 2.5项目总投资:约3506.23万元,本项目投资3063.78万元。 2.6招标内容:绿化工程154676㎡,硬质景观工程,微地形处理36000㎡,道路工程600m及土坝修砌工程100m的设计与施工。 2.6.1设计内容:本项目绿化工程等方面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6.2施工内容:乐平市G35高速收费站口景观湖绿化工程、硬质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土坝修筑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本项目严格执行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施工单位须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设计单位企业信息公示中须体现与本工程所要求资质已备案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 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审报告)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7.2联合体应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7.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7.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7.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 |
报名期限: | 2019/7/15至 201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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