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7820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闵行区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7-12 17:55:50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水务管理站/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水务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水务管理站,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1-16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31298,12-19-z806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陇镇2019年防汛积水点改造工程,曹行5组、曹行9组2个积水点。 5、交付地址:梅陇镇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55600.00元(国库资金:1141140.00元;自筹资金:61446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18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情况查询表;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6. 自拟“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 -11 17:00至2019-07 -18 23:55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9-07-11至2019-07-18上午 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之前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翟飞飞,电话:021-64197311),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22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22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1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7/15至 2019/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