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8091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程(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程(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2019-07-16 来源:马尾区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9-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程(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施工)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以榕政办[2019]83号、榕房综【2019】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预算价约为460.0544万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星街道安福楼、富裕新村、建福小区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按费率招标,不提供招标控制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任务;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福州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企业(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连江县、罗源县)。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黑名单”的; 3.7.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控有效期内,且未移出“黑名单”的; 3.7.4投标人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费率招标(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00秒。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 留学人员创业园四层);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标书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w.fuebid.com)、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5-17号观海国际一层(马江剧院隔壁),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685550,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佳季精品酒店八层西侧,邮编:350001 电话:13705096200 ,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涂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w.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8398747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2号楼10-12层 联系电话:0591-631989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四层 联系电话:0591-83987479 |
报名期限: | 2019/7/17至 201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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