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8118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南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17 01:11:24 所属区域: --卫辉 招标业主/代理: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6 截止时间: 2019-8-8 摘要:本公告受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7,截止日期:2019-8-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卫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卫交采2019GZ057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9GZ057号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卫辉市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卫财招标采购19090)批准建设,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老卫河(奶奶庙-司湾)、老孟姜女河(行政路-德胜桥)黑臭水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 1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末端司湾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5+050~K6+852.957),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司湾村污水处理站、灌溉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公厕工程、公厕配套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中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3+010~K5+050),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灌溉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公厕工程、公厕配套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上游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0+000~K3+010段及老孟姜女河全段(K0+000~K1+651.184)),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麟芝苑污水提升井、灌溉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照明工程、老卫河(比干大道-德胜桥)段北侧新建道路及截污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4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 5、标段划分:4个标段 1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末端司湾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5+050~K6+852.957),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司湾村污水处理站、灌溉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公厕工程、公厕配套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内容。 2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中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3+010~K5+050),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灌溉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公厕工程、公厕配套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内容。 3标段:卫辉市老卫河排水渠上游黑臭水体治理工程(K0+000~K3+010段及老孟姜女河全段(K0+000~K1+651.184)),包括疏浚及蓄水工程、截污工程、麟芝苑污水提升井、灌溉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照明工程、老卫河(比干大道-德胜桥)段北侧新建道路及截污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4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6、工期要求: 1、2、3标段:180日历天; 4标段: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标段: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必须是不同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8:30时至2019年7月23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注意事项: 1、投标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8:30时至2019年7月23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9:00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卫辉市友谊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阳光华府小区东侧门面房)。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张海根 联系电话:0373-4485194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刘昊 联系电话:17073503578 八、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
报名期限: | 2019/7/17至 201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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