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8191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二次) |
工程简介: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19-07-17 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二次)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元发改【2018】157号、元政复【2018】62号文进行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本项目授权主体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技术服务机构: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社会资本,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二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建设供水工程、污水工程、垃圾收运处理工程和公厕,建设地点涉及元江县所属的3街道2镇5乡,其中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仅包括村组,不含城区;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龙潭乡,包括集镇及自然村整个乡镇区域范围。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8161.92万元,建设期2年。 本项目政府方和招标选中的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总投资的20%计15631.27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非债务资金)。其中:政府方投入项目资本金781.56万元,占5%;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14849.71万元,占95%。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缺口资金62530.65万元,占调整后项目总投资的80%,由社会资本方融资或项目公司融资投入。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施工总承包。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2年(含建设期2年)。 3.2投资估算:总投资为78161.92万元。 3.3项目规模: 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建设供水工程、污水工程、垃圾收运处理工程和公厕,建设地点涉及元江县所属的3街道2镇5乡,其中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仅包括村组,不含城区;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龙潭乡,包括集镇及自然村整个乡镇区域范围。 3.4项目地点:元江县 3.5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拟采用“BOT+项目总承包+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3.6其他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有关PPP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拟定为20年(不含建设期)。即本项目的PPP合作期22年(包括2年建设期和20年的运营期,以SPV公司成立之日作为起始日),期满终止时社会资本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4.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4.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融资、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无“黑名单”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无记录提供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要求)(由申请企业自行查询)。 4.2.3财务状况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方应满足本项要求)。 4.2.4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5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信托、证券、担保、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为申请人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信托、证券、担保、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借)款意向书。 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注”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本项目特征,项目资质条件具体要求为: 工程建设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有从事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关经验,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招标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428015190484M 招标人地址: 元江县文化路95号 联系人: 李荣 联系电话: 0877-601188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3734295506E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 联系人: 张晋玮 电话: 18108770606 电子邮箱: 75806904@qq.com |
报名期限: | 2019/7/17至 201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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