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妈屿岛亮化景观照明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妈屿岛亮化景观照明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妈屿岛亮化景观照明管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907-123456789-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妈屿岛亮化景观照明管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54,054.8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格(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验): 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此项仅需提交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18日 至 2019年07月24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工联系电话:0754-88881589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936(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1103房联系人:李胤霖联系电话:0754-87122031传真:0754-87122031邮编:515041(三)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联系人:苏思扬联系电话:0754-88167492传真:0754-88167492邮编:515000
发布人: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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