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府青路成华段景观照明示范段采购灯具项目管理监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7-19 01:10:49 所属区域: --成华区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府青路成华段景观照明示范段采购灯具项目管理监督服务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510108201900028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府青路成华段景观照明示范段采购灯具项目管理监督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益路38号1栋1410,联系方式:彭女士,028-85069363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监理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答;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元。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512 001 880 000 379 36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高新支行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预算:39.00万元;监督管理单位:成华区财政局 , 联系电话:84356267 ;采购计划号:2019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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