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共安彝族乡象鼻村1组到10组通组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7-19 01:31:13 所属区域: --金口河区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8 截止时间: 2019-7-26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截止日期:2019-7-2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乐山共安彝族乡象鼻村1组到10组通组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金口河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511113201900012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共安彝族乡象鼻村1组到10组通组道路整治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杨老师,0833-5022814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省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大酒店旁))获取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大酒店旁))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酒店旁))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大酒店旁))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乐山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支行。银行账号:43250120000002797联行号:402665010024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北京时间17:00 前。*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编号 LSLS(2019)107号磋商保证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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