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县裴山镇东白涧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7-20 02:21:04 所属区域: --易县 招标业主/代理: 易县裴山镇人民政府/ 加入时间: 2019.07.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易县裴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保定易县裴山镇东白涧村道路硬化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保定-易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易县裴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BHF2019GC005,招标文件售价:0,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易县金台东路易县农金大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HF2019GC0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 采购人名称:易县裴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易县裴山镇东白涧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刚 1517530677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陈庄晨苑小区3号楼8号门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苗壤0312-3015382 采购预算金额:1949464.24 采购用途 : 东白涧村道路硬化工程,拆除原有12cm厚混凝土路面: 2米宽2977米,2.5米宽608米,3米宽1278米,拆除后渣土外运。拟新修建15cm厚C30混凝土道路总长度5018米,其中3.5米宽道路总长度1505米,4米宽道路总长度3513米。#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易县裴山镇东白涧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6、具备 2019 年 1 月 1 日后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资料7、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 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7-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7-26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2 15:00 开标时间:2019-08-02 15:00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易县金台东路易县农金大厦) 供货时间: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东白涧村道路硬化工程,拆除原有12cm厚混凝土路面: 2米宽2977米,2.5米宽608米,3米宽1278米,拆除后渣土外运。拟新修建15cm厚C30混凝土道路总长度5018米,其中3.5米宽道路总长度1505米,4米宽道路总长度3513米。,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传真电话:0312-3015382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5382 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注潜在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自主报名、下载采购文件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文件澄清和修改信息。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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