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8592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洛阳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
工程简介: |
河南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7-20 01:30:46 所属区域: --嵩县 招标业主/代理: 嵩县水利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9 截止时间: 2019-8-20 摘要:本公告受嵩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0,截止日期:2019-8-2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嵩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嵩县水利局,招标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19)0156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嵩发改[2018]33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嵩县水利局经嵩县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水利局委托,公开发布本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邀请国内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19)0156号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概况: 项目可研总投资约为55790万元,本项目主要包含治理工程新筑堤防12.23km,其中左岸长8.45km,右岸长3.78km;加固堤防6.46km,其中左岸长3.95km,右岸长2.51km;支沟防护6处;新建过路涵管5座、穿堤涵7 处、交通桥8座、上下河道路12处、踏步91处、DN500供水管道 660m 等;对河道堤防、滩地进行生态景观建设。 3.2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3.3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4 招标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阳市四河同治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PPP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运作方式。 3.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申请人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4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含)(提供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 4.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5年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类似河道治理的水利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6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7嵩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4.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在资格预审前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出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须由牵头人控股,并满足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4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1、4.3、4.6、4.7、4.8、4.9条规定的条件,须有一方满足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2、4.5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同一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按其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3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6日08:00-18:00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申请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方找县区交易中心进入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8.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 1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9-6633013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 区 1202 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
报名期限: | 2019/7/22至 2019/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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