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868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衡阳县蒸水流域山水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EPC)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衡阳县蒸水流域山水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EPC)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9]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振兴村、新桥村和秋塘村; 2.2 项目投资总额约1002.2万元;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项目区总面积17056.5亩。 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①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布设频振式杀虫灯85盏,绿肥种植面积3213亩,布设病虫生物防治设施(性诱剂)10971个,测土配方面积10971亩,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68个,田间堆沤池23个,新建生态沟渠8866延米,生态沟档水坎88处,新水台29处,水位调节闸门6处,生态塘4867平方米,新建人工湿地6633平方米;②村域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包括新建四池净化系统213套,配套管网6264米,建设生态沟渠2202延米,修建档水坎24处,亲水台阶8处,建水位调节闸门2处,建生态塘3086平方米,人工湿地2483平方米;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好痒池1036立方米,绿狐尾藻生态湿地5.2亩,养殖场固废弃物转运车2辆;④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包括新建分隔式池塘清洁种养结合示范工程128亩,新建乌莲-小龙虾/泥鳅生态立体种养加工49亩,改造生态塘5个,总面积2-3亩。(2)辅助工程:包括购置秸秆采收加工机械、打捞船、清污车、秆揉丝粉碎机各一套,修整生产道路2035米。 2.4计划工期:三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均需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2月~2019年5月)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均无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在政府采购中有行贿受贿被通报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17时0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6.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且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或下载相关资料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费共600元/套(在开标当日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系人:颜先生 电 话:0734-6819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20号锡缘轩1106室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734-8123002 |
报名期限: | 2019/7/23至 2019/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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