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万安县]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信息编号: 309103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江西吉安[万安县]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西[万安县]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019-07-25 12:11:06   所属区域:  --万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万安县环境保护局/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万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吉安[万安县]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所属区域:江西-吉安-万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万安县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金昌政采字,开标地点:万安县五云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 购 公 告

经江西省万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万安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2019WA06号-1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192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做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内容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与本项目工程设计相关的安装工作,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相关全部工作的价格。(中标价即竣工结算价)

2、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期间所需的外业调查、方案编制、资料费、验收费、交通费、评审费、咨询费、标牌制作安装费、维护费、差旅费、利润、税费、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5、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6、设计费用为固定费用,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由中标单位支付给设计单位,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具体规格、型号、参数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与要求。


要求:

①根据HJ/T433-2008及各乡镇集中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文件和Hj773一2015及前期勘测设计图纸资料,精确定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位置,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牌安装等工作。

②对实际安装后确定的规范化建设内容,使用相关软件制作相应的图件,基础图层的数据来源自行解决,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选用具体的比例尺标准坐标系,清单未包含测绘的工程量自行考虑测绘成本,费用含在固定总价中,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再另行付费。

③参考技术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一2015)

(五)、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本项目招标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开标时须展示的资格材料,材料不得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不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9年8 月12日17:00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上传和制作文件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8 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 2019年8 月12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帐户(网上自行获取虚拟账号),并在用途上注明“金昌政采字2019WA06号-1”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 户 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网上自行获取
账 号:网上自行获取虚拟账号

(十一)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吉安

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栏目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十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万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96-72058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88 7965 1188

电子函件:2743551884@qq.com



报名期限: 2019/7/25201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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