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12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湘南学院明德游道园林景观工程邀请公告 |
工程简介: |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南学院的委托,对湘南学院明德游道园林景观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南学院明德游道园林景观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电GC_2019072500911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160号 4、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19-039 二、采购项目预算:1556105.41元 三、招标内容概况:明德游道园林景观工程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2月-2019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项目经理证和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备案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 8月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一单元302室 市财政培训中心斜对面)购买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1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9年 8 月5 日上午10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5 日上午10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湘南学院 地址: 郴州大道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5-2653222 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一单元302室(市财政培训中心斜对面) 联系人:郭维刚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5-2112188 13762562134 日 期:2019年 7月 25 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磋商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
报名期限: | 2019/7/26至 2019/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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