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13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鹤山区鹤壁集镇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路灯采购与安装)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鹤山区鹤壁集镇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路灯采购与安装)采购公告 鹤山区鹤壁集镇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路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分公司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包含的内容及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以来任意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做进投标文件)。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 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6日9时00分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3楼);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交纳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交纳账户。 2.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人应当从下列 2 个子帐号中选择 1 个子帐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下列任一帐户: (1)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或(2)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 9707 8006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的复印件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意 :①办理汇款时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项目名称(可以简写)。 ②为避免投标人(供应商)转错子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下方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6.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392-3362010。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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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7/26至 2019/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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