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32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浦东新区川杨河廊道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川杨河廊道绿化养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7-27 01:31:25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2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川杨河廊道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川杨河廊道绿化养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绿化(园林)养护等相关内容。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杨河廊道绿化养护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24-340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9-022) 3、预算编号:01-19Z014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川杨河(锦绣路-罗山路)两侧绿廊建设工程1#-17#地块的建筑、园林小品、绿化、水体等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养护管理。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北蔡镇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850000.00元(国库资金:18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2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2 16: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信用中国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26 至2019-08-02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以上材料成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后,请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每日下午16: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1号楼1214室进行验证并购买磋商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1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12 13: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1号楼1214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1号楼121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2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3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7/29至 2019/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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