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427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丰城市丽村镇塘下段、甘溪段2个河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丽村镇塘下段、甘溪段2个河道治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范围: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两个施工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交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5号,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签到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次招标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单、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所有参加投标的各拟投标单位未备案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 7.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 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 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6丽村镇塘下段保证金12万元,丽村镇甘溪段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17:00,施工合同履约保函按中标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3%。 7.7施工标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①发包人;②施工监理单位;③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三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以第三方质量抽检报告为准,作为验收材料)。 7.8施工标付款方式:按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为止;其余工程款待完工为止;其余工程款待完工验收后,付款至经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7%。 7.9施工标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发包人及所属乡镇找到农民工劳务用工的牵头人和相关代表组织开会、签字认可,确认承包人已经付清农民工工资后退回给承包人,否则不予退回。 7.10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施工标做无效标处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投标人,做废标处理。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7.12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逐步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 7.13本项目现浇砼工程全部采用商品砼,具体要求按赣水建管字【2015】40号文执行。 7.1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15如第一排序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重新招标。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关于“中标人确认”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7.16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施工标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17本项目的施工标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 7.1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1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丰城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6609382)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丰城市水利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82795457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永丰社区聂家安置小区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3879517980 |
报名期限: | 2019/7/30至 2019/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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