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588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施工)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榕高新区经发[2019]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轮船港河道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轮船港滨水公园工程起于旗山大道,止于厚庭水闸,河道总长1.3km。公园北侧毗邻居住区(寰宇天下),南侧为高新发展区地块。工程总投资1627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市政管线、公园广场及景观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6222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水利部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3.7.2 水利部分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5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 31 日至2019年8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告知招标人准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8月26 日09时45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8 月 26 日09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同时递交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单位,同时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单独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63825,传真: /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8315135、17750299660 ,传真: 0591-88080336 联系人: 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 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创业大厦525 联系电话: 0591-623383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
报名期限: | 2019/7/31至 201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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