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597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南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美好家园安置小区一期)桩基检测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美好家园安置小区一期)桩基检测已由南丰县人民政府丰府办抄字【2019】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期工程(A、B、C、D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57104.02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02530.02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为148694.0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25936平方米、教育面积为18300平方米(30班小学11500平方米、15班幼儿园6800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9600平方米,地下室54574平方米以及相应的6条城市规划道路等,住宅约1352套。主要配套设施包括小学、幼儿园教育工程,教育面积为18300平方米 (30 班小学11500 平方米、15 班幼儿园 6800 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9600平方米;地下室107033 平方米;小区内6条城市规划道路(总长4071米);小区景观绿化39000平方米;围墙3250米;道路及照明工程40300平方米;广场及停车场工程7800平方米;给水管道工程27300米;排水管道工程7800米;供配电线路工程20800米等。 2.2招标范围:南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美好家园安置小区一期)项目中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2.3本项目投资额:约184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或江西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不能提供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13投标申请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 3.14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检测人员。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岗位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态良好报告。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5其它要求: 3.5.1参与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5.2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需与进赣备案材料中提供的人员一致) 3.5.3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提供,一次性提供,不可补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因系统原因,本项目采用开标现场报名,纸质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19年07月30日 至2019年08月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网(http://ztb.jxfz.gov.cn/nf/)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否则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开标会。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20日(下)午15时00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单位章)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联 系 人: 李兰 联系电话:18307943336/13870456040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
报名期限: | 2019/7/31至 201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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