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2019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育才路(光明路-一行路)工程已经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审[20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乐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乐县2019年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育才路(光明路-一行路)工程 2.2招标编号:RKZX-2019126 2.3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区 2.4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育才路(开元路—光明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育才路(一行路—开元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标段:育才路(光明路-一行路)工程监理。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第三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8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9质量要求: 第一、二标段(施工标段):达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监理,确保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合格。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施工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目前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 3.3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目前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6年6月1日以来应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之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单位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其他标段以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目前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监理职务。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6月1日以来均应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之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6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4.2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开标信息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东)第三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原件于开标当天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14万元,第二标段:20万元,第三标段:0.3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的投标保证金额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光明路南段东侧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55658100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0371-55563050 1509310585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