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674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宿迁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 |
工程简介: |
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 2019-07-30 12:41:11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30,公告主要内容为:宿迁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19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的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11]2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湖滨新城三峰路西侧、发展大道东侧、奥体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 219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其中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的亮化工程须于2019年9月25日前完工,并达到亮化效果。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全部灯具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安装完成6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9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3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息)。 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 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d、工程量如有较大调整,招标人有权调整付款额度。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4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 2016 年1月 1 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大型公共建筑亮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须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注:根据建质【2007】1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或交纳社会保险; 4.7.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保险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30日 09:00至2019年08月0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的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11]2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湖滨新城三峰路西侧、发展大道东侧、奥体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 219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其中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的亮化工程须于2019年9月25日前完工,并达到亮化效果。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全部灯具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安装完成6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9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3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息)。 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 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d、工程量如有较大调整,招标人有权调整付款额度。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运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泛光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4.4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自 2016 年1月 1 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大型公共建筑亮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中: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须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及规模、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注:根据建质【2007】1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或交纳社会保险; 4.7.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保险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30日 09:00至2019年08月0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7/31至 201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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