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004] 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JG2019-4004] 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08-01 00:00
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三华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秀全街乐同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狮岭镇前进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狮岭镇军田安置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基[2019]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建设北路,东至莲山路,全长3.26公里,道路标准宽度3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及综合管线工程等,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项目总投资为43417万元,其中工程费21459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花都区北部,西起建设北路,东至莲山路。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19-4004。2.2.2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市政道路桥涵施工质量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2.2.3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2.2.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2.2.5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2.2.6最高投标限价:396.11782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4 投标人在满足3.3款要求的基础上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需要盖章的,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②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③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8月1日00时00分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8月5日23时59分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1日00时00分至 2019年8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不少于5日。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年8月1日00时00分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年8月5日23时59分。网上报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19 年8月22日9时45分至2019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2 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二层)。(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4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36807776邮 编:5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联 系 人:羊工 电 话:020-39185669邮 编:51143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异议受理人:林工异议受理电话:020-36807776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36897092地 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邮 编:510801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及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