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以成高经审【2019】211号,成高经审【2019】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经审【2019】211号,成高经审【2019】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高新区东部园区
2.3建设规模:福田社区工程周边配套道路工程位于高新区东部园区福田乡社区周边,由四条市政道路组成,分别为纵三路,长度约344m,红线宽度40m;南四线,长度约912m,红线宽度45m;规划3线,长度约282m,红线宽度16m:规划4线,长度约302m,红线宽度26m。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电力通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外电引入箱变工程等工作内容等其他专项工程。
2.4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勘察和设计工期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关于工期的特别说明:本项目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相应工作;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特别重视和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赶工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期进度计划和工期管理制度、工期保障措施;投标人中标后未能达到招标人工期要求的,自愿接受招标人提出的抢工方案及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工期、质量、项目管理团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将由招标人点名认可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项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驻场带班。)
2.5招标范围: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及地质处理、水文地质勘察、降排水方案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若有)、盲探管线等工作,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及相关设计成果;完成与项目相关场地地下管网的盲探管线。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阶段的设计、施工事宜;
设计服务工作内容:设计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编制各个专业所需的设计文件;同时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深度要求及施工深度要求;其中包括:
(1)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包含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综合管廊、排水、桥梁(涵洞)、电力通道、交安、路灯照明、管线综合、管线调查、强弱电(含外电接入设计)、人防、深基坑支护设计、绿化景观、通讯、泵站、燃气及所有相关专项深化设计,并负责各阶段估算、概算等编制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2)咨询、评价、论证、审查:交通影响评价等所有咨询、评价、论证、审查并确保通过;
(3)在满足项目功能和建设品质的前提下,除发包人要求外,承包人应在设计阶段优化设计,控制项目总价,最大可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满足空港新城的总体规划的设计理念。
(4)其他事宜配合事宜
①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查工作,及时回复图审意见。
②配合发包人完成自来水工程及接入工作;
③配合发包人预留燃气、通讯、给水管网通道;
④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审报建工作、产权办理的相关手续;
⑤按时将设计成果提交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⑥配合发包人其他设计相关工作。
施工范围及内容: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承包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采购 和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6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8项目建设方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_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_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_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__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_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_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_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_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_市政公用工程__专业_一_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__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_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市政道路)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市政道路)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企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1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8月0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空港新城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28-2725085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六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283753
传 真:/
此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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