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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09889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云南
工程名称:

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二次)品目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01日  16:0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2日  08:00至2019年08月06日  17:3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办理CA后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报名后自行获取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8:30至2019年08月12日  09: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875-2192133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5-2192133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5-2239779

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次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19号、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保山市公安局;
1.2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绿化及其它植补工程(二次);
1.3项目编号:YNKYZB-2019-110号;
1.4采购预算:543628.12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各类绿化苗木的采购、种植、养护、检验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1.8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并交付验收;
1.9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须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或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信用服务”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2个网站共4个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截图中未显示查询时间的为无效截图);
(7)为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供应商必须在隆阳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售后服务地点(以当地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当地租房合同为准)和专业种植、养护人员,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绿化苗木出现枯死等情况需4小时内到达现场更换种植,提供全天候7*12小时上门服务(假期除外),以保证项目有序实施。
3.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
(1)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磋商供应商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要求:
4.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办理CA后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17:30时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4.2现场报名:
4.2.1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必须纸质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逾期恕不受理。
4.2.2报名资料:
(1)磋商申请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4.2.3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磋商文件参加磋商,供应商报名成功的同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800.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磋商文件由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响应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7.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00(捌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达保证金交纳专用帐户;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05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备注: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磋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19年8月12日09时00分。
9.2磋商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四楼)。
10.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公安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9213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邮编:678000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9779        
11.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获取文件和递交文件。
3.关于电子磋商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 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 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9198

报名期限: 2019-8-22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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