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楼体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02 02:41:01 所属区域: --抚宁县 招标业主/代理: 抚宁县人民医院/ 加入时间: 2019.08.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抚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秦皇岛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楼体亮化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秦皇岛-抚宁县,所属行业分类:亮化,采购业主:抚宁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QZW-2019-0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QZW-2019-04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抚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强 1313351888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静0335-6021031 采购预算金额:270628.00 采购用途 : 楼体亮化#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3.具备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具备财务报表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的说明)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意者需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3)“信用中国”(w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区紫荆路紫金香苑门店二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8-08 时刻说明: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双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19 15:30 开标时间:2019-08-19 15:30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25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楼体亮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传真电话:0335-6021031 受理质疑电话:0335-6021031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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