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9线隆昌至越西公路(美姑境)工程 省道309线隆昌至越西公路(美姑境)工程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省道309线隆昌至越西公路(美姑境)工程(项目名称)初步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省道309线隆昌至越西公路(美姑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招标【2018】9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部、省补助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2018】9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11602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美姑县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与峨美公路椅子垭口隧道工程终点相接,沿X149老路改建3.43km后,完全利用G348线21km,先后经过依果觉、洒库及峨曲古乡到达峨干村,随后路线脱离G348线,开辟新线向西经安曲村、点门村,在尼哈村西南侧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边缘南侧向西布线,在瓦果村附近与拟建的S217线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开辟新线,经纳举村,蜿蜒布线至美姑与越西交界处(越西县瓦曲觉乡)到达本项目终点,路线长度86.61km,其中利用G348线21km,建设里程65.61km。,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路面均为沥青混泥土路面。主要工程规模:土石方3301.599千m3,路基排水与防护584.73千m3,路面492.075千m2,大中桥3194/37座,小桥梁364/14座,涵洞205道; ; 2.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概算文件、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路基路面以及既有构造物检测评估、后续服务、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图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 ; 2.7 其 他: 后续服务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3(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勘察设计能力。 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应由牵头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应由联合体成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08月17日 23时59分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4日 09时3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834-6992012 传真: 0834-6992652 电子邮件:L\T6988265@126.com 开户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 06010309000002578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汇川街166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216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付先生 电话: 028-86259836 传真: 028-86259836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9年06月28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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