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亮化设施提质升级工程 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亮化设施提质升级工程招标代码:04212019150057 安装工程|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管理处委托,为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亮化设施提质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亮化设施提质升级工程 2、招标单位: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 4、质量标准: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内容及范围: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亮化设施提质升级工程工程量内所有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30天,(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路灯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路灯、景观灯或景观照明工程);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 2、信誉要求:具备辽宁省发改委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出具的BBB级等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6月至今)有相类似道路照明等工程业绩。 5、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不可活页装订) 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必须是企业法人亲笔签署。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投标报名环节不用核对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7)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 (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相关承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班子成员一致。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一经查实,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9日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2、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大凌河风景区管理处 办公地址:朝阳市燕都新区燕凌大桥西侧大凌河风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姜思宇 联系电话:0421-2578711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 杨超 联系电话:0421-2920608 邮编:122000 2019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