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时间:2019-08-09 16:00
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云发改投资[2019]72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20-864352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监督电话:020-86212546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大源村。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太和镇2条示范村的主干道、环村路进行市政化升级改造,其中大源东路达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其余道路均为村道,设计速度20km/h,路线全长约12.28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421.58万元,其中工程费3624.35万元。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太和镇2条示范村的主干道、环村路进行市政化升级改造,改造全长约12.2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编号:(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二)招标内容:白云区2019年示范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太和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勘察工作。2.设计部分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2 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2.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3.施工部分3.1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3.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3.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3.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3.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52.35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9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4.83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15.62万元),上述最高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部分、勘察费部分、设计费部分报价下浮率分别只算一个,各子包共用对应的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四)项目编号:JG2019-4262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9月3日9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月3日8 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4、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9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3、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4.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项目总体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5.2、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或道路工程(含相近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7、业绩要求:7.1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②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③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当提交的上传件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网上打印页)。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十、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二、其他事项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3、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8643520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五、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十六、其他:1、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2、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设计方案,其设计方案宜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只有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以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主办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