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19]第105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及周边雨污水分流提升改造工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水厂下游110米处雨水排水口改造工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金赣路等11条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及周边雨污水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约1621万元,新建DN300~600污水管约2803.10米和污水井129座;新建DN300~1200雨水管约228米和雨水井,改造出水口一个;拆除和恢复路面10393.00平方米;滨江大道路口改造。(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水厂下游110米处雨水排水口改造工程:约160万,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水厂下游110米处雨水排水口改造,改造长度约300米。(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金赣路等11条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约273万元,包含11个交口路口的边线及信号灯,11个路口分别为:金岭大道与金赣路交叉口、金岭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金岭大道与曼妮芬路交叉口、蟠龙路与黄金大道交叉口、崇义路与赣康路交叉口、信丰路与赣通路交叉口、水南路与赣通路交叉口、赣丰线与溪水南路交叉口、金坪西路与章贡王路交叉口、金坪西路黄金大道交叉口、金坪西路与曼妮芬路交叉口。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检测费用:约10万元。 5、检测工期:接招标人通知两天内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除压实度应现场告知初步检测结果外,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6、招标范围:包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及周边雨污水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检测招标的常规材料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工程检测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等)。(2)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3、外省来赣的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且在开标时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其他要求:(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南康区、蓉江新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须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 3、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 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瑞平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章贡王路66号 联 系人:伍杨勋 电 话: 0797-8084204 招标代理单位:玉山县悦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信军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中廷森林公馆7栋 联 系人: 林杨辉 联系电话: 19979825870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 2019 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