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0470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工民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和5号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 |
工程简介: |
工民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和5号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TBJS2019080901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民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和5号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工程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2019】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工民路南段和5号路南段(曲江路至荆江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5号路南段道路全长450米,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工民路南段全长470米,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管沟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和清单完成本项目道路、排水、绿化、强弱电管沟、道路照明、道路交通、相关措施等工程和其他相关工作。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应包含沥青路面施工内容,如未包含应提供相应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施工业绩,且业绩已录入湖北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提供彩色网页打印件,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证明文件、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班子配备: 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符合要求证件齐备; ⑤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 3.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的承诺书; 3.3.3施工工期及违约处罚的承诺书; 3.3.4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书; 3.3.5项目经理仅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3.6投标人通过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回单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需提供除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以外的原件备查) 3.3.7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彩色件加盖公章); 3.3.8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施工设备要求(自有设备需提交设备购买的税务发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备查;租赁的设备应提交投标人与设备拥有单位的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备查。租赁的设备合同内容应明确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 且合同内容应注明用于本工程。为了保证沥青搅拌站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在沥青搅拌站租赁设备合同中应附租赁设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如下: A、基层稳定料要求生产能力不小于200吨/小时有自动计量配置的强制连续型稳定料搅拌站和摊铺机至少各1台; B、单台额定不小于180吨/小时的强制间歇式沥青砼搅拌站,并配置自动化计量及输送设备; C、变幅7~9米摊铺机(附熨平板、震动梁和平整度自控设备)不少于2台; D、25吨轮胎压路机(11轮)不少于2台,10-13吨振动压路机不少于2台,小型压路机不小于2台; E、自有或委托试验室检测应具备的检测仪器:全套马歇尔试验仪;石油沥青全套常规试验仪器;沥青混合料含油量测试设备;金属插入式温度计;粗、细集料、填料全套常用试验仪具;试验仪器年检在有效期内,检测人员应有工程类专业相关学历并培训合格(委托试验的提供检测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应附检测单位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法人公章,上述检测设备的采购发票和人员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原件提供备查); F、有不小于200吨的沥青储存设备,并有改性沥青专用储存罐; G、沥青施工设备、用于本工程的搅拌站设置地点距工地现场的平均运距是否满足《湖北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及验收规程(DB42/T344-2013)》中“拌合厂(站)距工地的最大运输距离不宜大于30km,运输距离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之要求;拟用沥青搅拌站,要求提供地图,标明地点、运输路线及运距以供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08月15日至2019年08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3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软件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馨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白云路23号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 联 系 人: 张云夫 联 系 人: 谭莎 电 话: 0716-8253715 电 话: 15090767631 2019年08月09日 |
报名期限: | 2019/8/12至 201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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