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054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开封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路灯照明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南关于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的路灯照明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8-10 01:41:15 所属区域: --南关区 招标业主/代理: 新安县交通运输局/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开封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路灯照明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开封-南关区,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新安政采招标,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的路灯照明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的路灯照明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19)0148号,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5-11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县财政资金,2350911元,其中双臂高杆灯12400元/套,单臂高杆灯10200元/套,护栏灯669元/套。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新安县连霍高速西出口经新310国道至老310国道段道路的路灯照明项目,共采购双臂高杆灯90套、单臂高杆灯28套、护栏灯1419套,本项目共1个标段,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25天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 2、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须显示查询日期且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按照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18: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免费的除外),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安县人和路52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孟先生 0379-6728360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21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杜先生 0379-80889733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
报名期限: | 2019/8/12至 201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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