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058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中山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祥路等15条路、江湾路等16条路、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东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祥路等15条路)、(江湾路等16条路)、(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19-08-10 02:30:52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祥路等15条路、江湾路等16条路、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祥路等15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江湾路等16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08-244-0046,442000-201908-244-0047,442000-201908-244-0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祥路等15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江湾路等16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40,74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代理编号:0658-19711B11129,采购表编号:经建(19)0021、经建(19)0020、经建(19)0018; 5.2项目内容: 1)01包:东祥路等15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本包组预算上限金额:3,837,060.00元;超出预算上限金额按废标处理。(注: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不可超过检测汇总表中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02包:江湾路等16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本包组预算上限金额:2,642,427元;超出预算上限金额按废标处理。(注: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不可超过检测汇总表中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03包:岐环路等10条路道路检测服务,本包组预算上限金额:1,661,256元;超出预算上限金额按废标处理。(注: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不可超过检测汇总表中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备注:本项目共三个包,供应商可以投任意一包或多包并投,但需按包编制投标文件,且必须对所投项目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5.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5.8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9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8月 9 日 08时30分至2019年 8 月 16 日17时30分 5.10网上报名形式和操作方法: 5.10.1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10.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5.10.3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1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5.11.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5.11.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11.3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5.11.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5.12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1包:人民币70000元,02包:人民币50000元,03包:人民币3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6.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 6.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6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09日 至 2019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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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8/12至 201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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