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京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信息编号: 310939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2019-08-13 17:46:16   所属区域:  --浦口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浦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APK1909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9]29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0.0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永宁街道西葛社区中心组、东风组、联合组、街南组及东方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5149 m2;造价:111.2350 万元;建筑面积:311.83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750.3423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79.83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3、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浦口区永宁街道西葛社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9]29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0.0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永宁街道西葛社区中心组、东风组、联合组、街南组及东方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5149 m2;造价:111.2350 万元;建筑面积:311.83 m2;建筑物层数:1 层;其中地上层数: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750.3423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79.83 m2;幢数:6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3、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报名期限: 2019-8-14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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