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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10999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JG2019-4373] 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JG2019-4373]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JG2019-4373]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时间:2019-08-1500:00


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投资函[2019]12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现对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20-34832216项目代建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20-38845907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20-84620110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4892221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北路。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沙湾镇福北路(北段)道路进行升级改造,线路北起福龙路,南至青萝路止,全长约982米,设计道路宽为19~21米,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1~3米(绿化退缩位),涌边涌西侧路幅布置为1米(绿化退缩位)+2.5米(绿道)+2.5米(透水人行道),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千米/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照明、雨水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项目编号:JG2019-4373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3、招标内容: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其中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等;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前期未完成的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沙湾镇福北路(北段)升级改造工程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①设计范围及内容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管线,施工期交通疏解(含临时道路)、基坑支护、海绵城市和完工后整治工程、绿化(含绿化给水)、管线迁改、雨水工程、环保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含管线迁改图)、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②设计其他服务:a.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c.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本工程道路、照明、交通、绿化、管线等项目工程施工。②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组织重大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余泥排放证、交通疏解方案、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4)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75.27万元(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其中:1)本次招标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78.95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2)本次招标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3.65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3)本次招标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2.67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5、合同总工期,自本项目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计,2020年月前完工,各节点工期如下: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编制基本达到施工图深度),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包括征地拆迁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4日9时30分。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4日9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30分。4、开标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30分。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1开标室。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要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栏目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必须由主办方缴纳。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均出具)。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③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正式员工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3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十、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二、其他事项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2、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建安费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工程结算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34832216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中华大道371号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十七、其他:1、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保证服从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项目规模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9年8月14日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协调工作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合同款的支付。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③(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如我单位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和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公章)

报名期限: 2019-8-15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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