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沿线村庄亮化工程 330国道沿线村庄亮化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2019第[42]号 一、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建设项目 330国道沿线村庄亮化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青发改审(2019)年18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二、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青田县330国道。 (2)建筑规模:330国道沿线村庄的公路一侧的亮化工程,总投资610万元。 (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330国道沿线村庄的公路一侧安装LED高亮度路灯约600盏(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576.1153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该备案手续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19年08月1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吴丽聪 联系电话0578-6962998、13884339998。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人 招标人: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01室 联系人: 殷军平、周小云 联 系人: 吴丽聪 联系电话: 0578-6806657 联系电话: 0578-6962998 、13884339998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9 年 0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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