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1101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上海 | ||||||||||||||||||||||||
工程名称: |
上海浦东新区唐镇新虹外环绿带水体等河道应急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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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上海唐镇新虹外环绿带水体等河道应急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08-14 12:51:27 所属区域: -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唐镇新虹外环绿带水体等河道应急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唐镇新虹外环绿带水体等河道应急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相应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镇新虹外环绿带水体等河道应急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12-11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11-ZB-007-C) 3、预算编号:01-19-z9976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岸坡清理、结构护岸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 6、交付日期:工期12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672812.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672812.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14 08: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21 08: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 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须有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4 08:30:00至2019-08-21 08: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上述公告期间的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网上报名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89弄24号102室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89弄24号102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89弄24号1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经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无在建项目查询结果页面(含条形码)。 (4)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8月21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送邮件至13795259039@139.com或递送到惠南镇拱极路2289弄24号102室。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8月21日16:00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有)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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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8/15至 2019/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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