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信息编号: 31115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9]09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19]40号文件)及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莲交[2019]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由上级资金补助和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始于北埠村南侧,与328省道平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堰后村北侧,与222省道相接,终点桩号为K4+911,项目道路改造提升总里程4.911千米,项目主要对原农村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参照三级公路建设标准,其中新建171.04米大桥一座,桥梁宽度10米。
丽水市莲都区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三改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48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
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8月16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雷丽珍,联系电话:0578-2132236。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2)、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00063651788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5)、有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保证金未超过缴纳证额度的,交易系统自动做出判断;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足余额。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形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6)、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06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地址: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5.4招标人定于2019年09月06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日报大楼18楼)地址:丽水市人民街403号三楼
邮编:323000邮编:323000
联系人:周灵波联系人:聂梅、雷丽珍
电话:13957081418电话(传真):0578-21322362110755
手机:1305963929013375887011

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报名期限: 2019-8-16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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