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468]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JG2019-4468]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08-1700:00
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穗花发改基[20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收入和社会资本,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花都区新华街,呈东西走向,路线西起下穿广清高速,东至新街大道,路线全长约0.89公里,宽度4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管线迁改工程等。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19-446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滨江路首期(新街大道~广清高速)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服务期限:从中标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38.8046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见证取样检测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5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中的单位;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19年8月21日23时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8月17日00时00分;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8月21日23时59分;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4.3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8月17日00时00分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8月21日23时59分注:网上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异议受理电话:020-86808133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联系人:赵工电话:020-8680813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七号1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7607917、1376071108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监督电话:020-368970922019年08月07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