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19A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湖大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遂交复[2019]6号)、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峡北线峡口门至应村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遂交复[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遂昌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位于遂昌县境内,由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峡北线峡口门至应村段提升改造工程和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 湖大线提升改造工程所组成,其工程概况和实施内容如下: (1)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峡北线峡口门至应村段提升改造工程的实施路段为K24+620~K54+127段,起点位于金竹镇翁村加油站处,与二级公路段终点相接,起点桩号为K24+620。路线自南向北沿老路改建,先后经过东岗头、定村、应村乡镇等,终点位于应村乡应村小学交叉口处,终点桩号K54+127(断链K49+000=K48+900长链0.1km),路线全长29.407km。该路段为双向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6.5m。改造方案为:1)对K24+620~K49+000段原有沥青路面及基层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沥青面层,及对沿线已损坏的挡墙、边沟进行修复和疏通;对K49+000~K53+766段局部路基外侧新增边沟和对现状边沟进行疏通;对K53+766~K54+092段原有水泥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沥青面层;对K54+092~K54+127段原有沥青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4cmAC-13C沥青面层;2)新建、改建涵洞共5道,长39.5米。3)改造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与景观等其他附属工程。 (2)遂昌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 湖大线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遂昌县境内,其路段南起湖山加油站路线沿西北走向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途径萤石矿产区、红星坪温泉度假村、湖山国家森林公园至终点桩号K13+050,路线合计13.05km。提升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行车速度为20km/h,行车宽度5米,保持原纵断面。其提升改造内容:1)路基改造主要涉及景观平台增设,景观平台主要采用填方+挡墙防护的形式布置。2)路面改造:对大面积破损路段凿除原有混凝土后加铺一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其余路段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聚酯纤维布+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油(0.4~0.6kg/m2)+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4cm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3)对原有桥面凿毛后统一加铺4cmSMA -13玛蹄脂沥青及对桥护栏进行涂装。4)改造沿线交安设施、景观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养护工程施工的经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养护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若需要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何淑亚,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2 于2019年08月19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有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办发[2019]6号文件),保证金未超过缴纳证额度的,交易系统自动做出判断;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2)、无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3)、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参与投标项目时,系统会自动生成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并以注册“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库时明确的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本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9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 5.4招标人定于 2019年09月09日09时00分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元立大道2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3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丁周婕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0578-8128117 (13567092702) 电 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传 真:0578-8123947 传 真:0578-2789773
遂昌县公路管理局 2019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