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1147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清远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东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0 02:10:41 所属区域: --英德 招标业主/代理: 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英德,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441881-201908-420001-002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英德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1-201908-420001-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2,589.7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英德市桥头镇红桥赵屋村道路工程 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工。 4、付款方式: 4.1、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4.1.1、按项目进度完成工程量(监理签证为准)支付 80%工程款。 4.1.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报告提交至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 95%。 4.1.3、工程余款(5%)在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4.2 、成交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支付。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9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磋商承诺书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5、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5)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8 月20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6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8 月30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8 月30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0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
报名期限: | 2019/8/20至 201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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